为加强市政管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,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及毗邻地下管线运维安全。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,龙岩市住建局组织编制了《龙岩市市政管网工程施工安全指引手册》,7月9日印发通知(龙建建函〔2025〕16号),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《龙岩市市政管网工程施工安全指引手册》适用于龙岩市行政区域内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市政管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。由总则,责任主体职责,施工前准备,交通组织与占道施工安全,施工过程安全管理,夜间及雨天施工安全管理,安全防护、职业健康管理与环境?;?/FONT>,应急预案、应急处置与事故处理,其他共九章37条组成。具体有:
1、分别规定了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、施工单位、地下管线产权(或维护)单位、监理单位的职责。
2、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市政工程施工资质,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。项目负责人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专人专岗。
3、施工单位应对全体施工人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,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。特种作业人员,包括电工、焊工、架子工、挖掘机司机、顶拉管机司钻手、导向操作手、起重机吊装司机等,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,方可上岗。
4、占道施工前,施工单位应依法向道路主管部门申请审批,影响交通安全的,道路主管部门许可前需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同意,按批准要求施工,如需调整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。
5、靠近小区、学校出入口、道路交叉口等易造成驾驶人视线盲区的位置,宜设置通透式围挡。
6、施工单位应采用低噪声、防扬尘设备和措施,减少环境影响和对行车安全干扰。作业材料在批准范围内堆放,禁止堆放有毒有害、易燃易爆物品,加强动火作业安全防范。
7、施工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,禁止酒后、疲劳作业。
8、施工现场大型机械作业设专人指挥,指挥信号明确准确。
9、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,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,办理安全许可审批手续,作业方案经论证和审批通过后实施,严禁未经批准擅自作业。
10、危险区域(如基坑边缘、预留洞口等)应设置红色警示灯,防止人员误闯;临时围挡及交通疏导区域需安装反光警示标识,提高夜间安全辨识度。
11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,施工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组织救援,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。事故处理遵循“四不放过”原则,查明原因、认定责任、提出处理意见、制定防范措施。
《龙岩市市政管网工程施工安全指引手册》全文可上龙岩市住建局网站查阅。
龙岩市建筑业协会摘编
2025年7月18日